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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

更新时间: 2023-07-01

兰州新区废品回收《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994年1月5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1月25日公安部令第16号发布实施。其产生有其特定的社会环境,对维护社会治安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办法从废旧金属收购业的分类、设立审批、经营管理、法律责任均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它将废旧金属收购业分为生产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规定了设立生产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需**批准并要年审、设立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需向**备案,对经营活动提出了符合管理目的的要求,并对违反办法条文规定的法律责任。  折叠**条  为了加强以废旧金属收购业的治安管理,保护合法经营,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制定本办法。  折叠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废旧金属,是指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具体分类由**部门规定。  折叠第三条  生产性废旧金属,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由有权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的企业收购。收购废旧金属的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能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不得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  折叠第四条  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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